(2015)杞法执字第263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8-18
案件名称
刘明荣申请执行刘俊领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杞法执字第263号刘俊领:本院已立案执行刘明荣申请执行刘俊领健康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刘俊领于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