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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永刑初字第69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胡文华、丘志辉等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文华,丘志辉,陈叶祥,吴敏明,詹儒强,章国强,李双发,吴川理,潘某甲,刘某,苏某甲,苏某乙

案由

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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