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永刑初字第69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胡文华、丘志辉等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文华,丘志辉,陈叶祥,吴敏明,詹儒强,章国强,李双发,吴川理,潘某甲,刘某,苏某甲,苏某乙
案由
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