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梅民初字第104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与华增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华增纯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梅民初字第1046号原告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俊,经理。委托代理人罗国清,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琳,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华增纯,男,1969年6月14日出生。本院在审理原告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与被告华增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以被告华增纯已缴清物业费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福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负担。审判员 戴丽英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吴明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