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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龙法横执字第806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6-10

案件名称

王某与深圳市简美展示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深龙法横执字第80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简美展示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深中劳终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不补助金等共计13949.22元。本院已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简美展示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了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执行款已履行。本院认为,(2015)深中劳终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深中劳终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