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法执字第24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7-16
案件名称
张月英与李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月英,李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上法执字第24号申请执行人张月英。被执行人李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月英与被执行人李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4)上民初字第672号民事调解书执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吴世耿审判员 叶小鹏审判员 何深琛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雷 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