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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漳民终字第101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苏建勇与李镇川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漳民终字第101号本院2015年3月19日对上诉人苏建勇与被上诉人李镇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漳民终字第101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纠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1页第3行“(2014)漳民终字第101号”为笔误,应纠正为:(2015)漳民终字第101号;判决书第6页第11行“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为笔误,应纠正为: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审判长林良志审判员周秀容代理审判员张阿娇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书记员谢建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