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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定民一初字第00997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高海涛与黄战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海涛,黄战武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一初字第00997号原告:高海涛,居民。被告:黄战武,约50岁,个体户。本院在审理原告原告高海涛诉被告黄战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黄战武下落不明,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恩福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穆巧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