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定民一初字第00997号
裁判日期: 2015-06-01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高海涛与黄战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海涛,黄战武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一初字第00997号原告:高海涛,居民。被告:黄战武,约50岁,个体户。本院在审理原告原告高海涛诉被告黄战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黄战武下落不明,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恩福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穆巧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