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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刑初字第00086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8-14

案件名称

肖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肖某某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临刑初字第00086号公诉机关临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肖某某,男,汉族。因吸食毒品行为,于2012年4月14日被临泉县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强戒时间至2014年4月13日止。因吸食毒品行为,于2014年10月24日被临泉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11月6日被临泉县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强戒时间至2016年11月5日止。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1月6日被临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经��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临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临泉县看守所。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临检刑诉(2015)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3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马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期间临泉县检察院建议延长审限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23日晚,被告人肖某某在牛某某家中,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牛某某冰毒毒品小包一个。后两人共同将该包毒品吸食。2014年10月份的一天,张某某因想吸食毒品,便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告人肖某某,准备进行毒品交易。当天晚上,肖某某在临泉县城关镇蓝星网吧门口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冰毒毒品小包一个。当天夜里,在临泉县城关镇凯旋门宾馆501房间内���该毒品小包被肖某某、张某某、牛某某、张某甲四人吸食。上述事实,被告人肖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临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肖某某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详细信息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前科证明,证人牛某某、张某某、张某甲的证言,吸毒成瘾认定意见书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视听光盘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肖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惩治犯罪,保障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肖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6日起至2016年11月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曹 瑜代理审判员  赵俊芳人民陪审员  程丹丹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 记 员  张冰心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