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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法民一初字第1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9-07

案件名称

唐某某与杨某某��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某某,杨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东法民一初字第182号原告唐某某,男,1955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东安县人,农民。委托���理人(一般授权)唐子建,湖南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某某,女,1958年3月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东安县人,农民。原告唐某某诉被告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雷丽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5月5日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唐琛担任记录。原告唐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唐子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唐某某诉称:1990年12月,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91年6月30日在湖南省东安县山口铺乡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取名唐某甲,现年23岁。婚前由于双方恋爱时间短,未深入了解对方,草率与被告结婚。婚后被告经常与原告争吵、打架,对原告与前妻生育的小孩不好,并不照看被告与前妻的孙子。2013年10月,原���因病住院,被告不拿夫妻共同所赚的钱给原告治病,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与压力。现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来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唐某某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了以下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拟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2、被告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拟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3、原、被告结婚证各1份,拟证明原、被告于1991年6月30日在东安县山口铺乡政府登记结婚;4、(2014)东法民一初字第169号民事裁定书1份,拟证明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14年3月13日到东安县人民法院起诉,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5、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CT诊断报告单1份,拟证明原告患有疾病,但被告不愿意出钱给被告医治;6、医药费收据3份,拟证明原告患有疾病,但被告不愿意出钱给被告医治。被告杨某某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答辩状亦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经庭审质证、认证,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本院认为该三份证据系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故本院予以采信;对原告提供的证据4,本院认为该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但不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对原告提供的证据5、6,本院认为不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本院对证据5、6不予采信。经审理查明,1990年12月,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1991年6月30日在湖南省东安县山口铺乡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取名唐某甲。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现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原告遂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来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另查明,原告于2014年3月13日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其后以夫妻已和好为由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被告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双方应予以珍惜。现原、被告因家庭锁事产生矛盾,今后只要夫妻双方互谅互让,以家庭为重,多加沟通,夫妻双方和好是有可能的,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唐某某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杨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唐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雷丽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 记 员  唐琛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