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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一中民终字第0253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正宪达涂料工贸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一中民终字第02532号本院于二○一五年五月六日对上诉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市正宪达涂料工贸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一中民终字第01097号二审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案号“(2015)一中民终字第01097号”补正为“(2015)一中民终字第02532号”。审 判 长  刘新泉代理审判员  夏根辉代理审判员  徐 冰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 记 员  叶康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