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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栟民初字第0039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周海燕与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海燕,许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东栟民初字第00399号原告周海燕。被告许军。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海燕与被告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海燕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 兵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记员 李爱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