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栟民初字第0039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周海燕与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如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海燕,许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东栟民初字第00399号原告周海燕。被告许军。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海燕与被告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海燕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 兵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记员 李爱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