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芮刑初字第13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9-06
案件名称
被告人董文胜等人犯盗窃罪、米某甲犯贩卖毒品罪、董某甲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文胜,吴风才,李亚龙,赵进伟,米某甲,董某甲,杨某甲,王某甲,马某甲,刘某甲,张某甲,柴某甲,王某乙,刘某乙,米某乙,张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