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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汉阳执字第00789-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建筑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邱文选、余文武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鄂汉阳执字第00789-1号本院在执行武汉市蔡甸区建筑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邱文选、余文武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邱文选、余文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余文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