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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民初字第305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9-19

案件名称

李某甲与李某乙继承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李某乙

案由

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305号原告李某��,女,1952年8月3日生,汉族。被告李某乙,女,1950年4月25日生,汉族。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彭 勃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人民陪审员  李艳琴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记?员杨苗苗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