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民初字第305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9-19
案件名称
李某甲与李某乙继承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李某乙
案由
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305号原告李某��,女,1952年8月3日生,汉族。被告李某乙,女,1950年4月25日生,汉族。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彭 勃代理审判员 王光献人民陪审员 李艳琴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书?记?员杨苗苗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