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三行辖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6-16
案件名称
郑雪峡诉被告渑池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三门峡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三行辖字第00067号关于原告郑雪峡诉被告渑池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该案由渑池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为使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渑池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义马市人民法院审理。审判员 肖爱祥书记员 黄 飞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