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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行辖字第00067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06-16

案件名称

郑雪峡诉被告渑池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三门峡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三行辖字第00067号关于原告郑雪峡诉被告渑池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该案由渑池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为使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渑池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义马市人民法院审理。审判员  肖爱祥书记员  黄 飞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