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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汉阳执字第00544-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戴双喜与张同梅、沈铁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鄂汉阳执字第00544-1号本院在执行原告戴双喜诉被告张同梅、沈铁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沈铁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沈铁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