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汉阳执字第00544-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6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戴双喜与张同梅、沈铁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鄂汉阳执字第00544-1号本院在执行原告戴双喜诉被告张同梅、沈铁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沈铁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沈铁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