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5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胡华丽与李仁德与唐首宝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本院于2015年2月3日对原告李仁德与被告唐首宝、胡华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胡丽华”均补正为“被告胡华丽”。审判员 吴永红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书记员 徐丽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