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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5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胡华丽与李仁德与唐首宝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本院于2015年2月3日对原告李仁德与被告唐首宝、胡华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4)龙民一初字第2442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胡丽华”均补正为“被告胡华丽”。审判员  吴永红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书记员  徐丽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