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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0071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罗丙任与安永久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0711号罗丙任:本院已立案受理安永久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书》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于2015年5月10日前,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系电话:0558-671****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