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龙民一初字第84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冯志胜与罗光雄与海口市林业局与海南柏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人身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龙民一初字第842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志胜与被告海南柏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市林业局、罗光雄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陈基能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涂业明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