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临兰执字第3666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临兰执字第3666号本院在执行曲秀娟与孙胜涛、付春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孙胜涛、付春霞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将孙胜涛(公民身份号码372801196911021957)、付春霞(公民身份号码22242619680606142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