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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榆民初字第01517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原告张菊娥与被告李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榆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菊娥,李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榆民初字第01517号原告张菊娥。被告李岗。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菊娥与被告李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5年1月3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张锐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因被告李岗下落不明,依法公告送达,需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张 锐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鱼晓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