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永民初字第1293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周国龙与肖建方、周前福、周小勇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国龙,肖建方,周前福,周小勇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