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茂南法民三初字第89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黄力蒙与关启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力蒙,关启明
案由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全文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茂南法民三初字第898-2号原告:黄力蒙。被告:关启明。本院受理原告黄力蒙诉被告关启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原告不补交诉讼费。依法应当按照原告自动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黄力蒙自动撤诉处理。审 判 长 陈 玲审 判 员 梁国锋代理审判员 车燕茹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周晋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