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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茂南法民三初字第89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黄力蒙与关启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力蒙,关启明

案由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全文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茂南法民三初字第898-2号原告:黄力蒙。被告:关启明。本院受理原告黄力蒙诉被告关启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原告不补交诉讼费。依法应当按照原告自动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黄力蒙自动撤诉处理。审 判 长  陈 玲审 判 员  梁国锋代理审判员  车燕茹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周晋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