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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阳法刑一初字第15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8-06

案件名称

王某福等2人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福,张某冬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惠阳法刑一初字第151号公诉机关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福,男,195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因本案于2014年12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监视居住。2015年3月25日被本院监视居住。被告人张某冬,男,1989年9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因本案于2014年12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惠州市惠阳区看守所。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惠阳检公诉刑诉(2015)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吕丽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中旬,被告人王某福与“阿叶”(另案处理)等人经事先商议开设赌场事宜后,在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住宅内摆放麻将机供他人赌博,并抽取水钱,被告人王某福聘请被告人张某冬在该赌场内为赌客为发筹码、倒茶。2014年12月4日23时许,公安人员根据侦查线索在上述地点抓获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及多名参赌人员,现场缴获用于记录赌博输赢情况的多张单据、筹码及两台麻将机。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查记录、抓获经过等。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及条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福八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冬拘役。提请依法判处。两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中旬,被告人王某福与“阿叶”等人(均另案处理)经商量开设赌场后,在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住宅内提供筹码及麻将机供他人赌博,并抽取水钱,同年12月1日,王某福聘请被告人张某冬在该赌场内为赌客为发筹码、倒茶。同年12月4日23时许,公安人员到该赌场内抓获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及多名参赌人员,当场缴获用于记录赌博的记账单1叠、筹码1批、麻将机2台。经法庭质证,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证人童某康的证言:2012年3月份,我将位于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的房屋出租给“老叶”用于经营废品店,2014年9月份,“老叶”将该房屋进行装修,分为办公室、招待室和赌博房间(赌场),赌场的老板是王某福,负责给赌客分筹码、记账,张某冬是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在该赌场工作的,负责倒茶、分筹码、记账。经童某康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王某福是赌场的老板,张某冬是赌场的工作人员。2、证人香某波、香某龙的证言:2014年12月4日晚上时许,我在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住宅内赌博时被抓获,该赌场及赌具是由王某福提供的,一名年轻男子在该赌场工作,负责为参赌人员倒茶及清点筹码。经香某波、香某龙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是赌场的工作人员,其中张某冬是年轻男子。3、证人巫某宁、朱某翔的证言:2014年12月4日21时许,我到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住宅内打麻将,我们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用筹码替代现金人民币,当时有一名年轻男子为我倒茶。经巫某宁、朱某翔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张某冬是为其倒茶的人。4、证人林某顺、董某的证言:2014年12月4日21时许,我到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住宅内打麻将,我们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我们是用筹码进行结算的,筹码是由一名年轻人给我们的,该年轻人还在麻将馆内负责倒茶等工作,“阿福”(即被告人王某福)负责记账和结账。经林某顺、董某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王某福、张某冬是赌场的工作人员,其中张某冬是年轻人。5、证人吴某金的证言:2014年12月4日21时许,我到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一麻将馆赌博,我们是用筹码进行赌博的,筹码是由“福哥”(即王某福)发的,该麻将馆管事的是王某福,另有一名男子在麻将馆负责倒茶,有时也会帮忙发放筹码。经吴某金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王某福是“福哥”,被告人张某冬是倒茶的男子。6、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案发现场位于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7、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及辨认笔录,证实公安人员在现场提取记账单1叠、筹码1批、麻将机2台,经被告人王某福辨认照片,确认筹码和麻将机是其提供的赌博工具,记账单是其开设赌场期间的情况记录。8、被告人王某福的供述:2014年10月初,我与“阿叶”、童日康商量在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开设赌场,由我负责平时的记账和财务,“阿叶”负责赌场的日常工作,童日康提供场地,我占六成股份,“阿叶”占两成股份,当时童日康没有说要得到股份,但我和“阿叶”已默认给两成股份其。同年10月18日,该赌场开始用筹码进行赌博,同年12月1日,我聘请张某冬到赌场工作。9、被告人张某冬的供述:2014年12月1日,“福哥”(即王某福)叫我到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塘背园村6号的赌场工作,王某福负责赌场的日常管理,我负责为参赌人员倒茶、发筹码及记录赢输情况,赌场的房子是老表童某康的,赌博的工具是由王某福提供的。经张某冬辨认照片,确认被告人王某福是“福哥”。证据确实,足资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福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及赌具,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冬明知他人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组织赌博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福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冬系受雇人员,每月领取工资报酬,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对两被告人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二、被告人张某冬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三、缴获的记账单、筹码及麻将机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李    晓    理审判员 余学全人民陪审员钟晓玲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戴    松    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