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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白山民申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6-01-20

案件名称

李成阳,李军因与被申请人姚焕琴、李鑫分家析产纠纷民事再审裁定书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李成阳,李军,姚焕琴,李鑫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白山民申字第1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成阳。委托代理人:麦仁秋。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军。委托代理人:王德金。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姚焕琴。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李鑫。再审申请人李成阳,李军因与被申请人姚焕琴、李鑫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2014)白山民一终字第3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再审申请人李成阳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李军在修理部经营中起主导作用是事实认定错误;李军分得50万元财产无事实根据;一审判决李成阳与姚焕琴共同分得30万元财产不合理,二审维持原判属判决错误。原审法院对以下事实没有查明:1.姚焕琴、李军、李鑫到修理部的从业时间;2.李军购买设备的资金来源及还款的资金来源;3.修理部资金的使用情况;4.在簸箕掌子村原住宅出售后资金用途;5.李军在修理部的经营中起主导作用的事实根据。请求查明事实支持李成阳的再审申请。再审申请人李军申请再审称:李成阳与姚焕琴系夫妻关系,李军、李鑫系双方婚生子女,他们分别是三个家庭的成员。成阳五金修理部不符合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法律特点,成阳五金修理部实际是李军个人经营。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没有依据。原审认定属修理部财产的位于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丘地号212-54,建筑面积38.13平方米房屋(产权人为李世泉)、丘地号212-54,建筑面积52.76平方米房屋(产权人为刘锡龙)是李军个人财产。成阳五金修理部是2006年3月以李成阳的名义办理的营业执照,而上述两处房屋是李军在修理部成立前于2003年9月19日和10月27日用房照抵押贷款购得,购房款是李军个人财产,两处房屋从签订协议到支付房款等事项均是李军个人行为,没有受任何人委托办理,与修理部没有关系。一、二审审理时没有证据推翻上述事实,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损害了李军的合法权益。一、二审判决成阳五金修理部的机械设备归李军所有。李军认为,这些机械设备原来就属于李军个人所有,大量证据证明这些机械设备是李军用个人资金购买,没有证据证明是李军受委托购买。购买这些机械设备的资金是李军用房屋抵押向银行和信用社的借款。一、二审认定房产和机械设备是修理部财产是认定事实错误。自2006年五金修理部成立以来,李成阳就不务正业,经常不回家,有李成阳亲姐姐与姐夫证言为证。真正业主是李军,实际经营者是李军。2009年7月11日,李军用李鑫工资为其购买位于浑江区东兴街丘地号为03-0072-0212-0054-010303号住宅楼一处,面积60.63平方米,由于当时李鑫与其丈夫关系不睦,以姚焕琴名义办理产权登记,实际房屋所有人为李鑫。2010年8月25日,李军用自己的资金以母亲姚焕琴名义购买位于白山市星泰2期2号楼107号门市房,面积72.98平方米,李军当时夫妻感情破裂,所以用母亲姚焕琴名义购房,这两处房产是在五金修理部经营期间发生的购买行为,属李成阳与姚焕琴共同共有[见(2013)浑民一初字第787号民事判决],而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却将李军在成阳五金修理部成立之前用自己资金购买的两处房产认定为成阳五金修理部的财产是错误的。请查明事实,公正判决。被申请人姚焕琴、李鑫未提交书面意见。本院认为,2001年3月起李成阳与家庭内部成员姚焕琴、李军、李鑫共同经营白山市八道江区成阳五金修理部,2006年五金修理部以李成阳名字办理营业执照。白山市八道江区成阳五金修理部的经营性质符合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特征,在经营过程中,修理部购买机械设备及经营用房等对外事宜均由李军负责办理,后期李成阳又离开了修理部。故李军在修理部经营中起主导作用,分割家庭财产时应当适当多于其他家庭成员,原审对于家庭财产的分配并无不当。李军虽然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修理部经营用房及机械设备,但其系在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五金修理部期间购得,修理部的经营亦由家庭成员共同负责,故李军购置的上述财产属于修理部的财产,其主张属于个人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的证据不足。综上,李成阳,李军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李成阳,李军的再审申请。(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李 楠审 判 员  于延春代理审判员  李世为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刘均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