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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万法民初字第03136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金某与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金某,程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万法民初字第03136号原告金某,女,汉族。委托代理人董发(特别授权),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程某,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金某与被告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程某于2015年4月15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金某负担。审判员  崔晓琴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记员  丁 琦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