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开法水民初字第3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8-31
案件名称
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与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江开法水民初字第39号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贺国帅、邓鸿发,是广东风采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判,并于2015年3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邓鸿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诉称,2013年9月份开始,原、被告就网店托管服务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被告于9月5日开具发票给原告,原告于9月7日支付了服务费375696元给被告。2013年9月10日,原告与被告补签《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合同》壹份,双方约定被告为原告在天猫网的网络店铺提供管理服务,被告承诺在一年合同期限内完成500万人民币的销售额,若未完成,则按比例在服务期满10日内退还服务费,最高退还服务费50%。双方还约定销售额以原告实收货款为准,双十一、双十二销售额不计入被告承诺年度销售额500万元内。合同期限从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9日止。原告依约支付了服务费,并交付了甲方天猫店铺给被告经营管理。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被告销售金额远远未达到其承诺的500万,依约被告应退还50%服务费187848元给原告,但被告拒绝退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l、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8784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120.13元(从2014年9月20日起计至2014年12月22日),以及从起诉之日起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2、本案的诉讼费用及相关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答辩意见。一、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在诉讼中提供以下证据:1、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合同原件、补充协议原件各一份,证明双方关于网店管理服务的有关约定;2、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张、研发服务费发票原件四张,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375696元;3、网店销售数据打印件十四张,证明被告未履行销售额达到500万的承诺。4、结算单打印件五张、支付宝电子账单数据(光盘一张),证明被告在合同期内完成的销售额总额为1797149.68元。二、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诉讼中没有提供证据。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质证的权利。经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均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依法予以采纳,作为认定本案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7日,原告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向被告支付基础服务费(包含税款)375696元。2013年9月10日,原、被告补签订《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合同》。约定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甲方)向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购买店铺托管服务,服务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9日,基础服务费用36万元/年,并约定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一年)为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甲方)店铺(华艺欧标专卖店)网址:http://huayiob.tmall,完成500万人民币销售额(以甲方实收货款金额为准)目标,如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在服务期满未完成500万人民币销售额(以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甲方)实收货款金额为准),按比例退还服务费,最高退还服务费50%。《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合同》共八页,包含《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协议》、《附件一商品成本的价格等事宜》、《附件二成长型电商服务体系》。原告上述文件甲方处盖章,被告在上述文件乙方处盖章。2013年10月11日,原告、被告及开平市吉星卫浴实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以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甲方)提供给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托管的店铺‘华艺欧标专卖店’网址:http://huayiob.tmall.com更换为开平市吉星卫浴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华艺吉星专卖店’网址http://huayijx.tmall.com。合同签订后,原告将约定店铺交由被告管理,由被告负责托管店铺的日常操作及销售。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9日,托管店铺的总销售额为1797149.68元。后原告认为托管店铺的实际销售金额1797149.68元远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销售金额5000000元,遂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退还50%基础服务费375696*50%=187848元。该款项经原告多次追讨无果,而遂成诉讼。本院认为:本案应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原、被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边写边看成长型电商服务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应受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原、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原、被告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现托管店铺在被告的管理下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9日的销售总额为1797149.68元,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500万人民币销售额的目标,根据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规定,被告应按比例退还服务费,最高退还服务费50%,但被告拒不退还服务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原告请求被告退还187848元,由于原、被告双方约定360000元服务费,故被告只能退还180000元给原告。原告主张逾期退款违约金有理,本院予以支持。逾期退款违约金从2014年9月20日起至确定退款之日止,以18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依法应作缺席判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回180000元和逾期退款违约金(从2014年9月20日起至确定退款之日止,以18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开平欧标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139元,由被告广州边写边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缴纳4139元。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双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黄炳炎人民陪审员 戴国平人民陪审员 戚晓芬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 记 员 张淑贤黄柳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