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安刑初字第3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林海犯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等俞某、蒋某等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竺某犯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何健犯职务侵占罪胡某甲、高某等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顾某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吉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某,何某甲,俞某,胡某甲,高某,江某甲,何某,顾某,竺某,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