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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汉川民初字第02319号

裁判日期: 2015-05-04

公开日期: 2015-09-17

案件名称

方某与孟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汉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汉川民初字第02319号原告方某。被告孟某。本院在审理方某与孟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方某已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方某负担。审判长陈平审判员付正文人民陪审员严红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书记员李艳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