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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民一初字第863-1号

裁判日期: 2015-05-31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上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商丘玖特安运输有限公司、党建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蔡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丘玖特安运输有限公司,党建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一初字第863-1号原告上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定代表人马红旗,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陈海勇,该局员工。被告商丘玖特安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军,该公司总经理。被告党建伟,男,1982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虞城县。上述二被告委托代理人皇红恩,河南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代表人钱修铓,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陈赞友、陈潜,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上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被告商丘玖特安运输有限公司、党建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赵晓燕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康凌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