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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砀民一初字第00886-1号

裁判日期: 2015-05-31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邵某与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砀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邵某,周某

案由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砀民一初字第00886-1号原告:邵某,男,199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砀山县。委托代理人:杨卫强,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杜臣勇,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某,女,1987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砀山县。委托代理人:李文英,安徽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审理的邵某诉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经调解周某返还给邵某彩礼款60000元,双方均同意从本院所冻结周某的存款中扣划。综上所述裁定如下:扣划周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砀山县支行的存款60000元。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李世强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陈明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