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砀民一初字第00886-1号
裁判日期: 2015-05-31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邵某与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砀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邵某,周某
案由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砀民一初字第00886-1号原告:邵某,男,199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砀山县。委托代理人:杨卫强,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杜臣勇,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某,女,1987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砀山县。委托代理人:李文英,安徽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审理的邵某诉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经调解周某返还给邵某彩礼款60000元,双方均同意从本院所冻结周某的存款中扣划。综上所述裁定如下:扣划周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砀山县支行的存款60000元。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李世强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 陈明明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