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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一初字第0129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刘燕与刘凯、王美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燕,刘凯,王美影,XX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民一初字第01299号原告:刘燕被告:刘凯被告:王美影被告:XX原告刘燕诉被告刘凯、王美影、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5年4月1日受理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严兆侠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文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