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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干民初字第43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07-03

案件名称

原告饶某男与被告陈某女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干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干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饶某,陈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干民初字第439号原告饶某男,1978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新干县人。被告陈某女,1979年3月19日出生,汉族,湖南宜章县人。原告饶某男与被告陈某女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春林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饶某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女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结。原告诉称:我与被告于2003年在广东东莞打工相识,2005年1月10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11月10日生育一子,取名饶某某(已8周岁),在此期间,被告常以其在生小孩、坐月子期间我父母未照顾好为由,经常与我父母发生矛盾,我作为丈夫,知道这是因为两地生活习惯不同造成的,只好忍让,但被告对我及父母一直不满。2009年被告以去娘家宜章县开服装店为由,向我要了20000元,我在浙江宁波打工,被告开店后不到一年就关门。自2013年开始,被告就一直不与我联系,家里小孩也不顾,至今音讯全无。我通过其家里亲人打听联系,均无结果。被告无故出走,长期不与家里联系,缺乏家庭责任心,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让我十分难受和痛苦,我俩感情已破裂。为此,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我俩离婚,小孩由我抚养,被告支付小孩抚养费30000元。被告未进行辩称。经审理查明,原告诉称属实。另查明,被告于2009年离开原告回娘家时,双方还有电话联系,此后过年回来一两次,过完春节就离开。2012年以后双方就没有联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另查明,诉讼期间,原被告通过QQ聊天,被告已得知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表示将不参加开庭,要求原告撤诉,到民政局去办理手续。庭审中,原告明确表示小孩由其抚养,抚养费由其全部承担。以上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夫妻关系应以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双方生活习惯的不同,被告与原告及其父母发生矛盾,被告为此离开原告回到娘家,自2012年以后双方毫无联系,实际处于分居状态。由此事实判断,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对原告的离婚诉求本院依法准许。关于小孩抚养,原告要求小孩由其抚养,且明确表示小孩抚养费用由其全部承担,系其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本院对此亦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饶某男要求与被告陈某女离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二、婚生小孩饶某某由原告饶某男抚养,抚养费用由原告饶某男全部负担。本案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150元),依法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春林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聂俊艳附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