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少民初字第19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07-03
案件名称
李某与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金少民初字第190号原告李某。被告孙某。原告李某诉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李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孔德娴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郝艳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