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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法执字第4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李丽琼与赵刚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丽琼,赵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45号申请执行人:李丽琼被执行人:赵刚申请人李丽琼与被执行人赵刚离婚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44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李勇宏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 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