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8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11-29
案件名称
邓某与陈某学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84号申请人邓某被执行人陈某学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邓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向被执行人陈某学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陈某学拒不履行,本院查明陈某学在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局有工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提取被执行人陈某学的工资,现已强制提取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15)西法执字第84号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李在英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杨 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