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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阳白刑初字第0040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曹冠军、张X、李X、夏X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曹冠军,张X,李X,夏X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辽阳白刑初字第00401号公诉机关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曹冠军,男,1972年12月29日出生。2009年6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9月24日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2014年6月16日因本案被辽阳市白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监视居住。被告人张X,男,1978年1月18日出生。2014年6月16日因本案被辽阳市白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李X,男,1983年12月6日出生。2014年6月6日因本案被辽阳市白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夏X,男,1975年11月16日出生。2014年6月6日因本案被辽阳市白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取保候审。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以辽白检公诉刑诉(2014)4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冠军、张X、李X、夏X犯赌博罪,于2014年1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倩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冠军、张X、李X、夏X到庭参加诉讼。期间,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二次,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日至2014年6月5日,被告人曹冠军、张X、夏X、李X四人在辽阳市白塔区□□□□家电维修店开设“二八杠”赌局,组织刘XX、陈XX、付XX等人聚众赌博,抽取红利共计人民币56900元。案发后,被告人曹冠军、张X主动到案,被告人李X、夏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冠军、张X、李X、夏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曹冠军、张X、李X、夏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2日至2014年6月5日,被告人曹冠军、张X、夏X、李X四人在辽阳市白塔区□□□□一居民楼的家电维修店开设“二八杠”赌局,组织刘XX、陈XX、付XX等人参与赌博,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56900元。案发后,赌资被公安机关没收。被告人李X、夏X被当场抓获,被告人曹冠军、张X主动到案。本院认为,被告人曹冠军、张X、李X、夏X四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共犯。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赌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被告人曹冠军、张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夏X、李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曹冠军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罪,应当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被告人张X、夏X、李X系初犯,自愿认罪,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经辽阳市社区矫正中心调查评估:被告人张X、夏X、李X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上,根据本案具体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曹冠军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被告人曹冠军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前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被告人张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李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夏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罚金已缴纳)。(被告人张X、李X、夏X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审判长  刘丽华审判员  高俊果审判员  罗 丹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黄桂霞附件:本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