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获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07-23
案件名称
李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获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获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某,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获执字第78号申请人李某。被执行人王某。关于李某申请执行王某离婚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2014)获民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现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获嘉县人民法院(2014)获民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审 判 员 王学瑞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代书记员 王 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