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坊法执字第68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聂在通、刘小芹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坊法执字第68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聂在通、刘小芹与被执行人杜国林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杜国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杜国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