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执字第0049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9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阜阳市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庄国余、汤纪勇与孙广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临执字第00491号阜阳市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庄国余、汤纪勇:本院已立案受理你(单位)与孙广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2015年6月10日前,按照临泉县人民法院(2014)临民一初字第01074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