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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渡法民督字第0001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05

案件名称

崔雪荣与徐建中申请支付令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崔雪荣,徐建中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渡法民督字第00013号申请人崔雪荣,女,197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被申请人徐建中,男,195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本院审理的申请人崔雪荣申请支付令一案,因申请人自愿撤回支付令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审理。审判员  谭娜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唐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