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渡法民督字第0001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05
案件名称
崔雪荣与徐建中申请支付令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崔雪荣,徐建中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渡法民督字第00013号申请人崔雪荣,女,197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被申请人徐建中,男,195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本院审理的申请人崔雪荣申请支付令一案,因申请人自愿撤回支付令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审理。审判员 谭娜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唐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