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岗民初字第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于云华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云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大岗民初字第24号原告于云华,男,1953年12月10日生,汉族,农民,现住大安市。委托代理人赵君英,吉林赵君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机构代码证代码:67331844-3。负责人申刚,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周胜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法律核规员。原告于云华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云华委托代理人赵君英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周胜权到庭参加诉讼,���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于云华诉称,2013年7月30日、31日,原告对其所有车牌号为吉G5G5**号徐工XZJ5290GQ/25K吊车(特种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和《吊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2013年7月30日至2014年7月30日。2014年6月3日,原告所有吊车在大安市新平安镇吊装作业时失去重心发生意外事故,致吊车转盘断裂、油缸及多部件受损。原告及时向被告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被告派员(大安市营业部)到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并指定了维修厂家。原告在被告指定的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翼成工程机械维修站进行了维修,花维修费114040.00元。原告申请被告理赔时,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赔偿,并于2014年12月29日向原告下发了不予受理通知和拒赔通知书。原告所有的车辆已在被告处进行了各项保险,其中含有车辆损失险、特种车辆损失扩展险等��种,被告拒不理赔无任何道理。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复款114040.00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辩称,原告没有投保特种车固定机具损失险,所以我公司不同意理赔。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30日,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吊装责任保险和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原告在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项下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特种车辆损失扩展险、车损险不计免赔条款、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三责不计免赔条款等险别。上述保险期间自2013年7月31日0时起至2014年7月30日24时止。2014年6月3日,原告所有吊车在大安市新平安镇吊装作业时发生事故,致车辆转盘断裂、油缸受损。被告接报案后于当日出险,出险原因为碰撞,并指定了修复厂家。原告受损车辆在松原市翼成工程机械维修站进行了��修,共计花销修理费114040.00元。此款经原告索赔,被告于2014年12月29日以赔偿事项不属于投保险种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日,被告以原告索赔要求属车损险责任免除条款为由作出拒赔通知书。认定上述事实,有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单1份、保险费发票1枚、出险车辆信息表1份、修理费发票12枚、修理费报价单1份、机动车行驶证1枚、机动车驾驶证1枚、不予受理通知书1份、拒赔通知书1份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等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告将自有车辆向被告投保机动车商业险,被告应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告主张的拒赔理由,即原告车辆转盘断裂、油缸受损系因保险机动车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其内在机械或电器故障引起的自身损失,但被告未能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本院不予支持。另被告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违背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于云华车辆修理费人民币1140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50.0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期满不上诉,则本判决生效。双方当事��必须自觉履行,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不申请的,本院将视为放弃权利。审 判 长 胡国利审 判 员 王 彬人民陪审员 王宏图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刘寅丽速 录 员 赵 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