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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民一初字第0129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8-20

案件名称

孔祥春与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孔祥春,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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