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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宜刑他字第000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关于李艳玲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5)宜刑他字第00024号望江县人民法院:关于李某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指定你院审判。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抄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