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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滨功刑初字第4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7-31

案件名称

孙五平、孙丰波等犯盗窃罪赵××、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五平,孙丰波,孙亚洲,孙荣亮,孙玉圣,赵××,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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