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功刑初字第4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7-31
案件名称
孙五平、孙丰波等犯盗窃罪赵××、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五平,孙丰波,孙亚洲,孙荣亮,孙玉圣,赵××,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