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遂中刑管字第1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6-03-02
案件名称
被告人陈春犯故意杀人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遂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 意 移 送 管 辖 决 定 书(2015)遂中刑管字第12号大英县人民法院:你院2015年5月27日关于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陈春故意杀人一案请求移送本院审判的报告收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同意将该案移送本院审判。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办理有关移送事宜,并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大英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