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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民初字第017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张秀英、邵孙氏等与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蔡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秀英,邵孙氏,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蔡红梅,蔡东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1716号原告张秀英,女,汉族,1970年10月9日出生。原告邵孙氏,女,汉族,1973年1月5日出生。被告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永艳,职务:总经理。被告蔡红梅,女,汉族,成年人。被告蔡东升,男,汉族,成年人。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秀英、邵孙氏与被告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不适宜简易程序,现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孝忠审 判 员  庞XX人民陪审员  尹秀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万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