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商梁民初字第017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张秀英、邵孙氏等与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蔡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秀英,邵孙氏,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蔡红梅,蔡东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1716号原告张秀英,女,汉族,1970年10月9日出生。原告邵孙氏,女,汉族,1973年1月5日出生。被告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永艳,职务:总经理。被告蔡红梅,女,汉族,成年人。被告蔡东升,男,汉族,成年人。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秀英、邵孙氏与被告商丘东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不适宜简易程序,现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孝忠审 判 员 庞XX人民陪审员 尹秀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万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