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新刑初字第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被告人南某某犯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宗某某、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南某某,李某某,宗某某,吴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