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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中刑申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崔振海、崔拥军犯非法拘禁罪刑事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新中刑申字第16号崔雨根:你为崔振海、崔拥军犯非法拘禁罪一案,对本院(2014)新中刑二终字第51号刑事裁定不服,以被害人杜五雷有重大过错,量刑畸重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应予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