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中刑申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崔振海、崔拥军犯非法拘禁罪刑事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新中刑申字第16号崔雨根:你为崔振海、崔拥军犯非法拘禁罪一案,对本院(2014)新中刑二终字第51号刑事裁定不服,以被害人杜五雷有重大过错,量刑畸重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应予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