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14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唐浩津、陈国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唐浩津,陈国勇,刘资民,罗勇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