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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14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唐浩津、陈国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唐浩津,陈国勇,刘资民,罗勇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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